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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云南发布 2020-09-12



 3月5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我省近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举措,铁腕整治、加快重组煤炭行业,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我省近期接连发生了弥勒市吉田煤矿“2·17”事故和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部分即将关闭退出的煤矿,在利益驱动下极有可能铤而走险、非法违规生产,如不及时制止,必将酿成事故。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高度紧张起来,痛下决心扭转这一局面,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

要铁腕整治重组全省煤炭行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州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恪尽职守、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我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治重组任务。有关州市县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时限,逐矿研究甄别,制定重组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示重组标准、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加快重组步伐,推动煤炭产业布局向重点地区集中,煤炭开发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煤炭生产向骨干企业集团集中,提升产业集约化水平。相关州市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重组有序开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

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进一步规范涉煤审批、核准、核定权限,压紧压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紧盯长期停产停建和拟关闭退出的煤矿,实行“一矿一专班”“一矿一方案”,严格落实盯守巡查责任,防止非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


要强化监管执法,通过采取联合执法、常态化高密度执法等方式,全面加强煤矿监管监察,并对拟恢复生产、建设的煤矿实行“盯守”。对已经复工复产的煤矿要进行“回头看”,存在简化程序、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一律重新报批。决不允许未通过验收的煤矿擅自复工复产,决不允许违规报检、超能力生产,决不允许以整改隐患为名组织生产,决不允许以检修为名组织生产,决不允许以建设为名组织生产,决不允许私挖乱采和已经关闭退出的煤矿“死灰复燃”。


要创新管控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事故防治能力。


要从严追责问责,对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实行顶格处理,凡是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按上限处罚,该关闭退出的一律关闭退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会议在各州市县区设分会场。


宗国英主持会议。王显刚、董华、陈舜、张国华、任军号、和良辉、李玛琳、杨杰出席。


撰文:李绍明 陈晓波 左超
摄影:顾彬
编辑:徐琲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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